一、高低溫濕熱試驗箱的設計應保證放置試驗樣品的任何區域的空氣均能按下列方式進行溫度循環。
a能保持試驗所要求的低溫;
b能保持試驗所要求的高溫;
c由低溫到高溫或由高溫到低溫的變化過程,試驗箱能按試驗所要求的溫度變化速率進行。
二、高低溫濕熱試驗箱箱內空氣的濕度應不超過20 g/m³水汽。
三、高低溫濕熱試驗箱在溫度穩定狀態期間,箱壁溫度分別不應相差試驗所規定環境溫度(按開爾文溫度計)的下列值:高溫時不大于3%,低溫時不超過8%。這一要求適用于整個試驗箱壁,且試驗樣品不應受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加熱或冷卻元件的直接輻射。
四、高低溫濕熱試驗箱箱內空氣應充分流通。試驗樣品周圍之空氣流速不小于2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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