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速傳感器HC-FS1注意事項
閱讀:417 發布時間:2022-8-9
兩個禁止:
1.禁止在可燃性氣體環境中使用風速傳感器。
2、禁止將風速傳感器探頭置于可燃氣體中。
七個不要:
1.不要拆卸或改裝風速傳感器;
2.不要將探頭和風速計本體暴露在雨中儲存(可以戶外使用);
3.不要觸摸探頭內部傳感器部位
4.不要將風速計放置在高溫.高濕.多塵和陽光直射的地方;
5.不要用揮發性液體來擦拭風速傳感器;
6.不要摔落或重壓風速傳感器;
7.不要在風速計帶電的情況下觸摸探頭的傳感器部位。
三個必要: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正確使用風速傳感器。在使用過程中,如果風速傳感器發出異常氣味,聲音或煙霧或液體流入風速計內部,立即關閉并取出電池。如果風速傳感器長時間不使用,取出內部電池。
1.風向傳感器從包裝箱中取出組裝,注意風沿箭頭方向插入的風向標前后的重量平衡。前后兩翼板與旋轉軸線在同一平面內的指北桿和指北線在同一方向。
2.傳感器組件由風速傳感器.風向傳感器.傳感器支架組成。組裝時,傳感器應分別連接各自的插件,然后安裝在支架套上,擰緊螺釘。
3.傳感器的工作電壓通常為直流5伏,由于裝修防雷設備,實際工作電壓不得超過6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