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氣體報警器的選用和配置
(1)可燃氣體報警器用于測量空氣中各種可燃氣體、蒸汽閃點下限以下的含量,并要求當被測氣體濃度達到爆炸極*,在規定的時間里報警。
可燃氣體報警器的指示范圍應在0~100%LEL(ZD爆炸極限),要求測量精度不低于5級,響應時間小于30s。
單一可燃氣體可選用單點報警器,多種可燃氣體或多點可燃氣體可選用多點組合式報警器,報警器應安裝在控制室儀表盤上。
各種可燃氣體的爆炸下限濃度和上限濃度值參考國家勞動局有關規定。
(2)可燃氣體報警器檢測器的選擇和安裝
可燃氣體報警的檢測器主要有半導體氣敏元件和催化反應熱式(接觸燃燒式),前者對可燃氣體的反應較靈敏,但定量精度低,適合檢測有無氣體泄漏的場合,后者定量精度高,重復性好,適合檢測各種可燃氣體的濃度。
在爆炸危險場所的檢測器必須符合安裝場所的防爆等級,有腐蝕性的介質,要求檢測器與被測氣體接觸部分作防腐處理。
可燃氣體檢測器應安裝在能生成、處理或消耗可燃氣體的設備附近和易泄漏可燃氣體的場所,以及有可能產生和聚集可燃氣體的控制室和現場分析儀表室內。
檢測器的安裝位置應根據生產設備、管線泄漏點的泄漏狀態、氣體比重,結合環境的地形、主導風向和空氣流動趨勢等情況決定。
檢測器不能安裝在含硫和堿性蒸汽等強腐蝕性氣體的環境中。
(2)檢測器的設置
檢測器一般安裝在建筑物內壓縮機、泵、反應器及儲槽等容易泄漏的設備及周圍氣體易滯留的地方。檢測器的配置,提供如下情況供選擇,但也可根據實際情況作修正。
易泄漏設備周圍按每隔10m設置一個以上檢測器。
在室外露天設備應在其周圍及其氣體容易滯留的地方設置檢測器,其它地方按每隔20m設置一臺以上檢測器。
有加熱爐等火源的生產設備及容易滯留的場所設置檢測器,設備周圍每隔20m設置一臺以上檢測器。
有毒性氣體的灌裝設備周圍設置一臺以上檢測器。
液化石油氣儲槽區的出入管口及其周圍安裝2臺以上檢測器,同時在管道及設備和易滯留的場所安裝一臺以上檢測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