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溫試驗箱標準中限定的使用條件
閱讀:1051 發布時間:2013-3-28
高低溫試驗箱標準中限定的使用條件
首先是放置的環境條件:
溫度:15℃~35℃;
相對濕度:不大于85%;
大氣壓:80kPa~106kPa;
周圍無強烈振動;
無陽光直接照射或其他熱源直接輻射;
周圍無強烈氣流:當周圍空氣需強制流動時,氣流不應直接吹到箱體上;
周圍無強電磁場影響;
周圍無高濃度粉塵及腐蝕性物質。
其次是供電/供水條件:
供電條件:
電壓:220V±22V或380V±38V;
頻率:50Hz±0.5Hz。
供水條件:
可使用滿足下列條件的自來水或循環水:
水溫:不高于30℃;
水壓:0.1MPa~0.3MPa;
水質:符合工業用水標準。
zui后是負載條件(負載即指承重又指放置空間):
試驗箱的負載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負載的總質量在每立方米工作空容積內放置不超過80kg;
負載的總體積不大于工作室容積的1/5;
在垂直于主導風向的任意截面上,負載面積之和應不大于該處工作室截面積的1/3,負載置放時不可阻塞氣流的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