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關報道消息,我國將推行食品營養標簽管理制度,強制標示能量和4種營養成分的含量值及參考值。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國*個食品營養標簽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正式實施。《通則》是關于食品營養標識的*個強制性國家標準,對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審核將起到明確的規范和指導作用。《通則》對營養標識中營養成分表、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都做了明確規定。《通則》實施后,所有食品都必須在食品的較為小包裝上標識營養標簽,營養標簽不規范的食品將不得銷售。同時,對進口食品營養標簽的檢驗監管將更加有據可依。《通則》規定,預包裝食品應在標簽強制標示能量和4種營養成分("1+4")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其中4種營養成分為4類核心營養素,即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鈉。《通則》規定,預包裝食品應在標簽上強制標示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四種營養成分和能量的含量值以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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