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儀器網手機版
移動端訪問更便捷生態環境部公開征求《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國家生態環境標準意見
2024年10月17日 11:21:27
來源:化工儀器網 點擊量:6162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規范土壤環境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了《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征求意見稿。
【化工儀器網 標準發布】土壤作為基礎性的環境資源和戰略性的經濟資源,其面積、質量與國家的糧食安全和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密切相關,在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方面意義重大。為保護土壤環境,我國先后開展了“十三五”期間的國家土壤環境例行監測和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等多次大規模的土壤環境專項調查工作,逐步摸清我國土壤環境背景值、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狀況、疑似污染范圍內的土壤污染程度和相應面積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發布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較大進展,管 理方式發生了重大轉變,全國土壤詳查和國家土壤環境例行監測中形成了更加完善的技術 和質量控制要求,積累了更多的實踐經驗,HJ/T 166-2004 需要與時俱進。本次修訂在總結 4 經驗、廣泛調研和深入研究的基礎上,對適用范圍進行重新確定,對部分技術細節進行修 改、補充和完善,進一步提高規范性和可操作性,以適應對環境監測的新要求。
HJ/T 166-2004 的修訂可以進一步完善土壤環境標準體系,提高土壤環境監測的規范性,保證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可比性,更好地指導區域性土壤環境、污染源或飲用水源地周邊土壤環境和土壤環境污染事故等類型的全流程土壤環境監測工作,對我國的土壤環境質量提升與污染治理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規范土壤環境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了《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標準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可登錄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網站“意見征集”欄目檢索查閱。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請于2024年11月12日前將意見建議書面反饋生態環境部,并注明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電子件同時發送至聯系人郵箱。
相關閱讀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5月1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開展2025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2025-05-15 10:13:03
-
助推新時代東北全面振興邁向新高度 第63屆高博會將于長春舉辦
由中國高等教育學會主辦的第63屆高等教育博覽會將于5月23至25日在吉林長春舉辦,將圍繞新時代推動東北全面振興這一主題,集中展示吉...2025-05-14 17:06:17 -
近期,各大儀器儀表行業上市公司已披露2025年一季度報告。化工儀器網特整理了70家企業的一季報財務數據,從營業收入與凈利潤帶大家了...2025-05-13 17:22:29
-
數字時代的動力心臟”支撐著“數字居民”的互聯網日常,正在經歷前所未有的建設熱潮。2025-05-13 15:44:46
-
復旦大學高溫紅外輻射測試設備的預算金額為320萬元,項目編號為HW2025042205(3109-254Z20253009)。2025-05-13 15:31:26
-
英國萊斯特大學研究團隊開發出一種利用聲波技術高效分離材料的新方法或將成為解決該問題的關鍵。2025-05-13 11:12:32
版權與免責聲明
-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②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③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